平泉两处文物遗存入选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6-01-08???09时12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管陈子)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通知,核定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70处不可移动文物入选,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多个类别。其中,我市平泉东山头遗址成功入选古文化遗址类保护单位,平泉涌泰泉古窖池入选古建筑类保护单位。


平泉东山头遗址位于台头山镇台子山盆地中心,是燕山北麓青龙河流域首处经过正式考古发掘的红山文化遗存,距今约5300至5500年,属红山文化晚期兼具埋葬、祭祀和特定居住功能的综合性遗址。自2022年起,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市相关部门开展系统考古发掘,累计发掘面积2400平方米,发现各类遗迹69处,出土陶、石、玉器等遗物100余件,其中墓葬内随葬的陶塑男女人像在红山文化考古中尚属首例,对我国雕塑史、服饰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平泉涌泰泉古窖池是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酿造旧址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历史可追溯至1661年创立的“涌泰泉”酿酒作坊,距今已有360余年,是平泉市乃至河北省重要的工业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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