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公示
2025-11-17???14时58分 浏览次数:

各相关排污单位

为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冀环排污权〔2024〕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核算了平泉市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第二批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1117日至202511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来函或邮件反馈。

  人:崔广杰 

联系电话:6088656

电子邮箱:pqhbzhk@163.com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 

    2025年11月17日

 

平泉市登记管理企业确权公示名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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